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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汇编
2025-04-16 08:38   审核人:

一、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典型案例

1.云南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许峰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庆事宜借机敛财问题

2013年至2023年,许峰在担任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处长、富滇银行纪委书记、省煤炭产业集团副总经理、云南煤化工集团副总经理期间,长期频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在公司内部食堂、农家乐等场所安排的宴请;先后收受多名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和高档烟酒、茶叶、手机等礼品;为其子举办婚宴期间,主动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借机敛财。许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9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曲靖市交通运输局二级科员李华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

2019年至2023年,李华林在担任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在家中和公司内部场所安排的宴请,饮用高档白酒;先后收受多名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和高档香烟、白酒等礼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娱乐活动。李华林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11月被开除党籍,并受到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

3.楚雄州楚雄市交通运输局二级主任科员王应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

2021年1月至2022年10月,王应鸿在担任楚雄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高档香烟。2024年6月,王应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云南省体育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洪正华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安排,违规公款吃喝,在交通出行时谋求特殊待遇问题

2015年至2021年,洪正华收受下属和管理服务对象10人所送礼金4.5万元及高档香烟9条、高档酒186瓶;2015年下半年,洪正华带队外出考察时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期间饮用高档红酒,用餐及酒水费用均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2016年初,接受某公司负责人的旅游安排,产生的1.5万元费用由该公司支付;2014年至2019年,工作及出差期间20次安排下属用公款支付其个人餐费,金额共计3.02万元;2020年,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外地出差时,3次要求同行私营企业主调换座位,将本人乘坐的火车一等座调换为私营企业主的商务座,将本人乘坐的飞机经济舱调换为私营企业主的头等舱,谋求特殊待遇。洪正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5.红河州泸西县委原书记王家林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享乐主义严重,使用公款建设娱乐场所问题

2013年至2021年,王家林长期收受38名下属、管理服务对象以拜年名义所送礼金46.2万元及1万港币;长期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多次带下属领导干部参加私营企业主的吃请;享乐主义严重,安排泸西县相关单位出资20万元在县体育馆内建设一个高尔夫球3D模拟训练馆,建成后未正式对外经营,供其个人休闲娱乐。王家林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典型案例

1.曲靖市政协经济和农业农村委员会原副主任、二级巡视员高红子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5年1月至2023年2月,高红子在担任曲靖市煤炭工业局党委书记、局长,市政协经济和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期间以及退休后,多次在春节、中秋节等节日前收受私营企业主所送礼金共计14.64万元和高档香烟、白酒等礼品。高红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5月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红河州委教育工委原专职副书记周兴谱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私车公养等问题

2017年至2023年,周兴谱在先后担任弥勒市东山镇党委书记,个旧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期间,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金、购物卡以及金饰、白酒、土特产等礼品折合共计4.2万余元,违规公款购买并赠送礼品,部分违纪行为发生在中秋节、春节期间;多次安排无公函、超范围接待,并公款购买香烟用于公务接待;违规使用公款支付私车养护费用以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周兴谱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9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普洱市孟连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一级主任科员罗正华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等问题

2019年7月至2023年11月,罗正华在担任孟连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期间,多次要求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餐饮、娱乐活动,相关费用均由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和白酒、咖啡等礼品,部分违纪行为发生在春节前夕;多次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在省外挂职期间,携家人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产生的费用均由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罗正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6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云南省属国有企业原专职外部董事王仕宗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

2012年底至2023年7月,王仕宗在担任省水利厅副厅长,省水投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省属国有企业专职外部董事期间及退休后,多次在春节期间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和高档香烟、茶叶、手机等礼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王仕宗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4月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5.大理州漾濞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杨家才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礼金问题

2013年至2023年,杨家才任漾濞县平坡镇党委书记,县发展改革局局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期间,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和白酒、高档香烟、整头的生态土猪等礼品,部分违纪行为发生在春节期间。杨家才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6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6.红河州红河县水务局一级科员李占陆违规收受礼品、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在项目实施中乱作为、假作为问题

2021年6月至2022年5月,李占陆任红河县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红河县小流域项目法人期间,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品,违规接受项目承包人安排的宴请,在项目建设方资质审核、工程验收方面乱作为、假作为,不按设计要求验收项目建设内容,对未完工的项目予以验收合格。2024年11月,李占陆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科员。

7.丽江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副主任、二级巡视员和念古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

2013年至2022年,和念古在担任丽江玉龙雪山省级旅游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丽江市旅发委副主任、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市政协人资环委副主任等职务期间,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烟酒、茶叶、实木家具等礼品折合共计16.4万元,多次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念古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8.文山州医疗保障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元辉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2019年至2023年,杨元辉在担任砚山县委副书记、县长,文山州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高档烟酒折合共计2.5万余元。杨元辉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9.保山市腾冲市交通运输局一级科员李继毅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2018年至2022年,李继毅在担任腾冲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高档香烟55条,大部分违纪行为发生在节日期间。李继毅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重新确定为一级科员。

10.大理州宾川县委原副书记周亚敏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

2014年至2020年,周亚敏多次在中秋、春节等节日期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烟酒茶、笔记本电脑、土特产等礼品及2.8万元礼金;2020年国庆节期间,周亚敏在重庆、大理两地预订酒店房间,违规安排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应由其本人支付的酒店房间费用2900元。周亚敏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8月,周亚敏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三、违规公款吃喝典型案例

1.临沧市国投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黄丕荣违规收受消费卡、违规组织公款聚餐问题

2021年2月至2024年2月,黄丕荣任临沧市国投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多次在春节期间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加油卡。2023年1月集团公司召开年度工作会议,在不安排会议用餐的情况下,黄丕荣于会后违规组织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和二、三级企业主要负责人等30余人在集团公司下属酒店聚餐并饮酒,产生的费用由酒店承担。黄丕荣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7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参与公款聚餐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2.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司法局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玉窝万以单位名义长期挂账、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21年7月至2024年4月,玉窝万任勐海县勐混镇党委书记期间,勐混镇政府采取单位挂账方式,在镇上私营饭店开展多次公务接待,相关费用长期未结清,损害群众利益,且部分公务接待无公函、无事由,部分超标准、违规提供酒水,玉窝万参加了部分违规接待,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此外,玉窝万两次授意工作人员安排乡镇超市配送白酒用于私人聚餐,酒水费用以镇党委政府公款消费名义长期挂账。玉窝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6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3.云南省博物馆在培训期间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问题

2022年11月17日,在省博物馆举办全省文博展览策划及策展人高级专题研修班期间,省文物总店公司总经理范舟提议以公司名义宴请研修班学员,省博物馆馆长刘旭同意提议并以单位名义违规组织研修班学员及省博物馆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宴请,席间部分学员饮用省文物总店公司工作人员自带的白酒,宴请费用由省文物总店公司公款报销。2024年6月,刘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范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参加宴请的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4.玉溪市峨山县塔甸镇党委及镇人民政府长期违规挂账用餐、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20年9月至2023年3月,塔甸镇党委、政府采取单位挂账方式,多次以会议、培训、加班等名义在已外包经营的镇政府食堂和某周边餐馆用餐,且违规安排宴请、公款消费烟酒,并长期拖欠餐费。塔甸镇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纪律建设抓得不严,2024年6月,塔甸镇党委受到通报问责,镇党委原副书记李天勇、镇人大原主席柏贵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刘夏良、镇综合管理办公室原主任海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4年7月,镇党委书记施晓燕、镇人民政府原镇长冯晓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镇纪委原书记施晓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昭通市巧家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礼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摊派钱款,支付违规吃喝费用问题

2022年4月至2023年7月,巧家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礼以借为名、两次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拉赞助”,资金用于支付购买高档白酒、礼品以及单位接待费用,部分酒品被单位开展公务接待和刘礼个人聚会使用。2024年7月,刘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文山州马关县金厂镇党委书记刘自文擅自出借政府食堂,违规组织干部职工等人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

2024年1月3日,马关县金厂镇党委书记刘自文擅自同意管理和服务对象借用镇政府食堂组织工人聚餐,并应邀组织金厂镇干部职工、电话邀约县级部门公职人员参与聚餐。2024年6月,金厂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代文武,副镇长李茂阳受到诫勉处理。2024年7月,刘自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参与聚餐的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7.怒江州福贡县鹿马登乡人民政府使用“小金库”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22年5月至12月,经鹿马登乡党委副书记、乡长赵团忠同意,鹿马登乡人民政府利用单位账外资金支付各类工作餐、多次无公函接待费用以及酒水消费。赵团忠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6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有关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8.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级主任科员岩保套取公款违规吃喝问题

2021年至2023年,岩保在担任景洪市勐罕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工会主席期间,利用勐罕镇工会组织开展活动之机,虚报套取工会经费共计3.1万余元违规设立“小金库”,并使用“小金库”资金违规列支烟酒、礼品及接待费用共计2.5万余元。岩保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由四级调研员降为一级主任科员。

9.红河州蒙自市应急管理局二级主任科员李羿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向管理和服务对象转嫁应当由个人支付的餐费问题

2015年5月至2022年12月,李羿在担任蒙自市国土资源局(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蒙自工业园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期间,多次组织干部职工到下级单位内部食堂聚餐,默许干部职工在下级单位食堂用餐不按规定交纳伙食费,相关费用由单位虚列接待事项公款报销列支;多次要求管理和服务对象在公司内部食堂为其安排宴请,并邀约公职人员参加,相关费用由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李羿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主任科员;参加违规吃喝的相关公职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10.大理州弥渡县水务局河库管理中心后海水库管理所工作人员陈华邀约“吃食堂”问题

2022年2月,陈华在担任弥渡县河库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兼弥渡县彭家庄水库管理所所长期间,邀约公职人员在后海水库管理所内部食堂违规吃喝,将吃喝产生的部分费用列入后海水库管理所职工食堂费用开支。陈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其余参与违规吃喝的公职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四、违规公款旅游和变相公款旅游典型案例

1.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原二级调研员杨雁斌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旅游安排等问题

2022年5月,杨雁斌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邀请到省外旅游,产生的费用由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2015年至2021年,杨雁斌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的礼金和香烟、茶叶、手机等礼品;在担任保山工贸园区管委会主任期间,违规制定工贸园区管委会差旅费管理办法,导致违规报销差旅费58.41万元,其个人领取3.54万元。杨雁斌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昭通市巧家县第四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杨海龙借外出考察之机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

2021年5月,杨海龙带队组织26名教师到上海考察交流,其间,杨海龙擅自改变考察交流行程,违规组织考察人员到杭州市景点游玩,产生的门票、交通等费用均用公款报销。杨海龙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赔相关费用。

3.玉溪市新平县建兴乡帽盒村党总支书记方绍学在带队外出学习考察期间违规改变公务行程组织公款旅游问题

2022年7月,方绍学带领村“两委”成员等一行前往玉溪市华宁县、红河州石屏县等4个县学习考察,在仅到2个县考察,学习考察任务未完成的情况下,擅自改变行程组织考察人员绕道到澄江市抚仙湖、新平县戛洒镇等地游玩,并将产生的住宿、餐饮、交通等共计1.08万元费用作为学习考察费进行报销。方绍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赔相关费用。

4.文山州砚山县第一中学、第三高级中学、民族中学借培训之机公款旅游问题

2022年6月,砚山县第一中学、第三高级中学、民族中学联合组织教师赴省外参加培训期间,未按原计划开展,带队领导擅自接受培训方安排,组织参训教师到培训当地多个景区景点参观游玩,相关费用以培训费冲抵。2024年5月,培训带队领导、民族中学副校长吴允江,时任第一中学副校长杨彬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培训带队领导、第二高级中学校长(时任第三高级中学副校长)马素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昆明经开区、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原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徐春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和宴请、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

2013年至2023年,徐春在担任昆明市机关事务局副局长,昆明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副主任,昆明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主任,中国(云南)自贸区昆明片区管委会主任期间,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携家人到省内外多地旅游,相关费用均由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在公司内部食堂、高档餐厅等场所安排的宴请,食用高档菜肴、饮用高档酒水;先后收受多名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和高档烟酒、手机等礼品,多次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徐春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7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五、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典型案例

1.楚雄州双柏县自然资源局公务加油卡失管、“公油私用”问题

双柏县自然资源局不严格执行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对单位公务加油卡管理流于形式,导致2023年11月至12月期间,2名单位外聘驾驶员私自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各自私家车加油。2024年5月,双柏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黄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局长尹辉受到通报问责,其他相关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2.昆明市盘龙区委办公室副主任、档案局局长黄若婧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问题

2023年2月至2024年1月,黄若婧在担任盘龙区委办公室副主任、档案局局长期间,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直至纪检监察机关对有关问题开展核实后才归还。2024年8月,黄若婧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楚雄州大姚县水务局工程师韩志平虚列套取公务用车运维费等问题

2017年1月至2021年10月,韩志平通过虚列车辆维修维护项目、虚增单价等方式,虚开公务用车维修维护发票22张(次),套取现金2.2万元;2次共收取公务用车保险费返点2715元,违纪所得共计2.48万元用于其日常生活开支。韩志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大理州大理市太邑乡政府劳务派遣人员李春振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为个人私车加油问题

2020年1月至2022年4月,太邑乡政府劳务派遣人员李春振利用保管和使用公务用车加油卡的工作便利,先后使用公务加油卡为其私车加油46次,共计1.31万元。李春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5.临沧市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超编制使用公车问题

2017年7月,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企业镇康县人才市场营业资质被注销,该企业自用的一辆小型汽车需进行处置,时任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李静与其他两名副局长商议后,决定在车辆编制已满的情况下,将车辆过户到县内某企业,未实际支付车辆交易费用。车辆过户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仍一直超编制使用该车辆。李静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6.丽江市永胜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违规对调研车辆进行豪华改装问题

2021年8月,永胜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购买调研公务客车一辆,经时任永胜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卢志忠同意,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持工作的副主任袁学全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对该车进行改装。随后,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对该车进行了座椅更换、安装车载冰箱等22项改装,改装费共计19.38万元,并额外增加车辆运输费用1.27万元。袁学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卢志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机关服务中心管理五级干部陆学泽违规使用下属单位车辆等问题

陆学泽在省企业联合会工作期间,于2014年3月至2019年1月违规使用下属单位的公车上下班,直至该车辆被封存。陆学泽将该车停在其居住的小区,产生的1800元停车费在省企业联合会报销;安排省企业联合会职工龙某某办理公务加油卡2张并交由其使用,其将卡内2.47万元余额用于自家车辆加油。陆学泽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文山州文山市人大常委会保留正处级待遇干部唐源武私车公养问题

2012年10月,唐源武从广南县人民法院院长离任后,私自持有广南县人民法院的公务加油卡。2012年11月至2020年3月期间,先后41次使用该公务加油卡为其私车加油,共计11309.6元。2020年8月,唐源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私车公养费用已追缴

9.红河州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违规占用下属单位车辆问题

2020年10月至2021年4月期间,建水县住建局占用下属单位县园林公司、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3辆公务用车,3辆公务用车使用费用由下属单位承担。2021年10月,建水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10.怒江州片马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驾驶员熊志明用公务加油卡为他人私车加油套取现金问题

2015年9月至2019年12月,熊志明利用驾驶该单位公务用车并管理使用公务加油卡副卡的便利,私下与出租车司机熊某某、柯某二人商议,以给予一定好处费的方式,由熊某某、柯某二人使用该单位公务加油卡加油后以现金或微信转账的方式将公务加油卡使用费用返还熊志明以套取现金,先后226次刷卡加油,套取资金84911.92元。2021年9月,熊志明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六、违规发放津补贴典型案例

1.省能投集团煤业公司昆明煤炭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原党总支书记、董事长许阳截留下属单位经营性收益设立“小金库”问题

2007年3月至2017年6月,许阳在担任昆明煤炭科学研究所所长和昆明煤炭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期间,安排相关人员采用少计或未开发票截留下属单位经营性收入、虚开发票套取公款等方式设立“小金库”,共计2158.91万元。其中,用于巧立名目滥发津补贴和福利960.53万元,许阳本人领取67.64万元;先后挪用166万元用于个人理财和无偿出借他人。此外,许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6月,许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解除劳动关系,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现该“小金库”已清理完毕。

2.红河州红河县石头寨乡原党委书记罗青山、原乡长耿卫星等人以“暂借款”、虚报套取项目资金设立、管理、使用“小金库”问题

2014年1月至2017年9月,罗青山、耿卫星与相关班子成员相互勾结形成利益团伙,安排相关人员以“暂借款”、虚列和虚增支出套取项目资金和工作经费,设立、管理、使用“小金库”,共计2262.21万元。其中,用于购买高档香烟、土特产、加油卡等支出145.32万元;违规发放津补贴3万元;罗青山、耿卫星分别侵吞66.74万元、65.3万元。此外,罗青山、耿卫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5月,罗青山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9年1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2019年6月,耿卫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理,2019年1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其余人员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撤销党内职务、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撤职、政务警告处分。现该“小金库”已清理完毕。

3.西双版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原党委书记、所长谭介名等人虚列支出、克扣戒毒学员费用设立“小金库”问题

2016年至2018年,谭介名担任西双版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书记、所长期间,召集时任党委委员、副所长王新胜、陶家伟、崔庆黎及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王先荣等班子成员违规商议决定,指使王新胜、陶家伟安排相关人员以虚增戒毒学员人数、克扣戒毒学员营养费、虚增工程款等方式设立“小金库”,共计112.95万元。其中,用于购买土特产送礼、违规公务接待等支出35.34万元,以加油卡、购物卡、节日慰问金等形式违规发放福利43.53万元。此外,谭介名、王新胜、陶家伟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9月,谭介名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调研员;王新胜、陶家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崔庆黎、王先荣作为班子成员,对“小金库”问题不抵制、不反对、不上报,分别受到诫勉问责。现该“小金库”已清理完毕。

4.保山市青少年宫原主任王东梅截留单位收入设立“小金库”问题

2013年至2017年期间,保山市青少年宫时任主任王东梅,安排相关人员截留青少年宫寒暑假培训费、托儿所收费、房租、常年班上交的管理费、广告费等单位收入设立“小金库”,共计280.73万元。其中,以奖金、加班费、节日费、课时费等多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103.17万元,王东梅本人领取12.86万元;用“小金库”资金报销12次公款旅游费用3.92万元。此外,王东梅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5月,王东梅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9年1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现该“小金库”已清理完毕。

5.临沧市耿马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原主任赵国城虚开发票、虚列开支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问题

2018年2月至3月,赵国城在担任耿马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期间,安排相关人员通过虚开发票、虚列2017年送检动物血清(病原学)采样数量等方式套取专项工作经费和补助设立“小金库”,共计6.2万元。其中用于违规发放2018年春节慰问费和加班费1.52万元,违规公务支出3.84万元。2018年10月,赵国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现该“小金库”已被清理完毕。

6.曲靖市麒麟区三宝街道兴龙村党总支书记张小三以隐瞒违规罚没、截留村集体收入等方式设立“小金库”问题

2010年至2017年,张小三在担任兴龙村委会主任、党总支书记和兴龙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在无任何处罚依据的情况下,以偷水处罚名义擅自安排有关人员收取辖区内30户私营企业罚款不入账,以及通过截留烤烟科技员工资、占用集体土地补偿、集体种植收入等方式设立“小金库”,共计34.13万元。其中,19.3万元被张小三个人侵吞挥霍。此外,张小三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4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现该“小金库”已被清理完毕。

七、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典型案例

1.临沧市永德县大雪山乡人民政府四级主任科员雀太荣大操大办女儿婚宴问题

2024年1月,永德县大雪山乡人民政府四级主任科员雀太荣在大雪山家中操办女儿婚宴事宜,未按向组织报备的桌数控制宴请规模,超报备桌数4.3倍办客事,事后向组织虚报宴请情况。2024年6月,雀太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普洱市卫国林业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杨文浩违规操办喜庆事宜、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

2016年至2024年,杨文浩任普洱市墨江林业局一林场场长、局长助理、副局长,普洱市卫国林业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期间,借其次女满月之名,收受多名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金;违规操办“乔迁宴”,主动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宴请,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宴请费用由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和高档烟酒等礼品,部分违纪行为发生在春节期间。杨文浩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7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昆明市政协原保留副厅级待遇干部李河流违规操办喜庆事宜借机敛财、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

2013年至2023年,李河流任昆明市政府市长助理、昆明经开区管委会主任、昆明市政协副主席期间,先后违规操办儿子婚宴、孙女“百日宴”,收受多名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借机敛财;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金、购物卡、加油卡和高档烟酒等礼品,部分违纪行为发生在春节、中秋节期间;节日期间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携家人到省外旅游,相关费用均由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李河流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9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昭通市昭阳区大山包镇公路管理所负责人涂智堃顶风违规操办“周岁宴”问题

2023年10月,在昭阳区委对大山包镇党委开展巡察期间,大山包镇公路管理所负责人涂智堃为其女儿大操大办“周岁宴”,违规宴请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近亲属以外人员,并收受相关人员所送礼金,造成不良影响。2024年5月,涂智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曲靖市政协原二级调研员冯建新违规操办婚庆事宜、借机敛财问题

2020年12月,冯建新在为其子操办婚宴过程中,在报备桌数以外,以其子朋友乔迁的名义增加宴席10桌,并在婚礼前分3批宴请部分公职人员、私营企业主等5桌,实际操办婚宴35桌,超出报备桌数15桌,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6.77万元。此外,冯建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7月,冯建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6.楚雄州楚雄市新村镇政府四级调研员王金发未经同意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

2019年10月,王金发向楚雄市新村镇纪委及分管领导报备为儿子操办婚礼,因儿媳李某未达到法定婚龄,报备未得到同意。随后,新村镇党委相关领导对王金发进行提醒谈话。当月,王金发违规操办儿子婚礼,共设宴60桌,收受礼金78350元。2020年12月,王金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红河州元阳县沙拉托乡富新寨党员白正力大操大办父亲丧事问题

2020年9月,白正力父亲白某去世,去世当天,沙拉托乡党委相关领导多次到白某家中做思想工作并提出节俭文明办客、禁止大操大办等要求。白某的丧事由白正力主办,丧事期间宰杀11头牛、9头猪、2只羊,吹号10支,聘请3支文艺队,燃放鞭炮,上祭当天摆了约30桌酒席,在街上搭建舞台让文艺队表演。因当天是沙拉托乡赶集日,人员密集,很多人随手拍照、录像,导致丧事操办情况在当地群众的抖音、微信朋友圈等媒体上传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0年11月,白正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临沧市永德县司法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忠富超报备桌数、大操大办儿子婚宴问题

2020年11月,李忠富到临沧市永德县纪委监委报备操办儿子婚宴,宴请亲朋好友200人。随后,李忠富为儿子操办婚宴,受其邀请参加婚宴人员786人,超报备人数586人,违规收受礼金108200元。2021年3月,李忠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9.曲靖市会泽县人大常委会原保留正处级待遇干部杨文荣超报备桌数操办长子婚宴问题

2018年7月,杨文荣到曲靖市纪委监委报备为其长子操办婚礼置办酒席20桌。次月,杨文荣分2次操办婚宴,共设宴37桌,超报备桌数17桌,违规收受礼金45280元。2020年3月,杨文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10.西双版纳州勐腊县象明乡原组织委员王军秋重复报备、大操大办婚宴问题

2018年2月,王军秋分别以自己和妻子易某(同一单位)的名义2次向西双版纳州勐腊县象明乡报备结婚事宜。随后,王军秋及妻子易某分2次操办婚宴,共设宴110桌。2020年9月,王军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八、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1.玉溪市峨山县富良棚中学、富良棚中心小学无视上级明令禁止违规收费要求,变换“马甲”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2020年12月,省教育厅等五部门下发了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有关通知。峨山县富良棚中学、富良棚中心小学于2021年7月按要求与相关企业协商取消门禁系统收费后,又先后于2021年10月、2022年3月与原企业签订食堂人脸识别消费系统服务协议,仍按照每个学生每年150元的标准向学生家长收取服务费用,两校共计收取家长服务费用15.06万元,增加了学生家庭经济负担,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7月,富良棚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邱开文,富良棚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陈文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丽江市华坪县二级巡视员周贵翔搞形象工程,增加乡镇财政负担问题

2019年,周贵翔在担任华坪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华坪县重点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及重点产业推进组副组长期间,应景造势,盲目决策,在县级财政“吃紧”的情况下,采取县人大常委会适当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乡镇自筹解决的方式,要求各乡镇建设一个护林产业地标,在先后共建成8处地标构筑物的基础上,再次要求各乡镇增加建设芒果示范园地标、柿子示范园宣传碑、生态产业示范园宣传碑等地标共18处,导致拖欠工程款164万余元。上述部分地标因违规占用基本农田、未取得土地林地建设手续等原因,在问题整改中被拆除,造成财政资金浪费。2023年4月,周贵翔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文山州水务局、富宁县人民政府等单位在百色水利枢纽富宁库区非法网箱养殖问题整改工作中敷衍应付、推诿扯皮,整改工作走形式、打折扣问题

2022年5月,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反馈百色水利枢纽富宁库区存在大量养殖网箱妨碍河道行洪问题。在问题整改中,文山州水务局作风飘浮,将上级的整改督办通知一转了之,未进行跟踪督促指导,且工作推诿扯皮,将应当由水务部门承担的“完成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工作转嫁安排州农业农村局指导富宁县完成。富宁县人民政府收到督办函后,层层转办,责任下推,分管领导以批示落实整改,对整改工作不过问、不研究、不推动、不知情。富宁县水务局收到督办函和县人民政府领导批示后,未结合单位职能职责进行研究落实,以县河长办文件将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转手推诿给农科部门和属地乡镇政府落实。富宁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选择性落实,仅组织动员群众对超出承载面积的网箱进行拆除,同时为完成问题整改销号,弄虚作假,违规打印12本《水域滩涂养殖证》加盖县人民政府公章后提供给县河长办上传销号。2023年3月,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再次指出相关问题。文山州水务局、富宁县人民政府、县水务局继续以文件和批示落实整改,对工作放任自流,未能按要求于2023年主汛期前完成库区主行洪道网箱养殖清理整治工作,对行洪安全造成影响。2023年10月,富宁县人民政府受到通报问责;文山州水务局局长、州河长办主任王宗斌,富宁县副县长卢建国分别受到通报问责,时任文山州水务局副局长、州河长办副主任刘燕,富宁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曦,富宁县委常委、副县长刘思敏分别受到诫勉问责;富宁县水务局局长、县河长办主任陈东海受到记过处分,富宁县水务局副局长、县河长办副主任吴胜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富宁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韦胜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单位和领导干部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4.普洱市西盟县文化和旅游局对违规吃喝问题虚假整改、边改边犯问题

2020年、2021年西盟县审计局审计、县委巡察“回头看”先后3次指出,西盟县文化和旅游局存在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接待无公函、无接待清单问题。县文化和旅游局在3次提交的整改报告中均报告已完成整改。2023年2月县委巡察发现,县文化和旅游局仍未完成巡察、审计反馈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整改,并于2020年9月至2022年12月期间新增公务接待不规范费用15.37万元,截至巡察反馈时仍存在公务接待不规范费用共计9.3万元。县文化和旅游局还存在对其他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敷衍整改、边改边犯问题,时任西盟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汪华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3年11月,汪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曲靖市、会泽县开展的督查检查考核缺乏统筹

2023年,会泽县及其乡镇接受的“督检考”中,市县两级占93.1%,不少“督检考”阵仗大、人数多。市、县两级“督检考”统筹不力,计划执行不严格,备案管理“挂空挡”,近90%的“督检考”没有纳入计划管理,部门计划填报与实际执行“两张皮”,随意开展、集中扎堆情况较突出,给基层造成了较大负担。比如,2023年9月6日,同时有4个市级部门到会泽开展“督检考”。同一事项反复督查的情况也不少,如某市级部门全年19次到会泽县督查,某县级部门2个月内7次对同一乡镇进行督导。

6.玉溪市澄江市固定资产投资层层加码,部分经济指标失真

2023年,玉溪市向澄江市下达固定资产投资目标100亿元,澄江市发改局将目标调整为160亿元,分解下达到街道(乡镇)、部门,并要求街道(乡镇)、部门把建设规模和内容扩大,倒逼基层以纸面落实、“数字”落实来应付。统计督察抽查发现,一些规上企业工业总产值指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完成投资指标失实率高。

7.大理州剑川县向乡镇下放行政职权过多过急,导致基层接不住管不好

2023年11月,剑川县向各乡镇下放有关行政职权,全县8个乡镇中,有3个承接212项事项,其余5个承接210项。由于行政职权放得快、放得多,但资源没有同步下沉,责权能不配套,导致乡镇接不住。县级有关部门对下放事项研究不深入,没有结合不同类型乡镇实际分类评估承接能力,向所有乡镇“一刀切”下放职权,减部门的责任,甩工作给基层;衔接指导不到位,职权下放前没有开展培训,下放后没有对接指导,简单一放了之。县级对乡镇综合执法队伍配备不到位,人员结构不合理,执法监管跟不上。放权赋能没有取得应有的实际效果,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加重了基层负担。

8.共青团云南省委以“挂职”名义大量违规借调工作人员

截至2024年5月底,共青团云南省委“挂职”人员远超规定数,且基本上未按要求备案。按规定“借调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但团省委明确干部“挂职”时间为1年,期满后还可以“续挂”。按规定不得借调“新录用(聘用)乡镇工作人员未满乡镇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但团省委依然借调。根据工作安排,各级各部门应于5月底前全面完成借调县乡干部和中小学教师清退工作,团省委经多次提醒后,6月中旬才将县乡干部清退,且2023年9月抽调的2名小学教师一直未清退。截至6月25日,团省委仍有大量“挂职”人员,其中,6月中旬又新抽调4人。团省委借调干部范围广、时间长、人员多,“体外循环”情况突出,借调的“干着”、在编的“看着”。

9.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频繁开展节庆表彰活动,增加基层负担

2023年,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开展节庆表彰活动达13场次,经费支出高,这些活动重形式讲排场,动辄要求全省系统参加,一半以上与业务工作无关,并且要求拍摄制作各类风采展示视频,基层员工反映强烈。2023年旺季营销表彰会暨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成立18周年活动,要求各州(市)办事处、先进行社、先进个人等拍摄各类视频并在活动中进行展示,为准备这些视频,员工被迫耗费大量休息时间。类似情况在其他活动中也普遍存在。

10.保山市农业农村局以业务指导为名,隐形变异开展“督检考”

2024年11月,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在当年已2次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导”的情况下,印发《关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业务指导的通知》,对全市5个县(市、区)开展全覆盖“业务指导”,但工作中主要是通过查阅台账资料、重点访谈、入户核查、项目实地抽查等方式,查找县乡两级存在的问题。“业务指导”结束后,还印发通知反馈问题,要求各县(市、区)、各乡镇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清单,并将整改情况纳入全市年度问题整改调度。保山市农业农村局以上做法,实质上是以业务指导之名行督查检查之实,违反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中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的有关要求。

九、党员、公职人员酒驾背后“四风”问题典型案例

1.在核查红河州芷村国有林场工作人员刘贵友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过程中,发现红河州芷村国有林场(以下简称“芷村林场”)场长郭维建等多人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

2023年1月13日12时12分,刘贵友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41mg/100ml。公安机关给予其罚款17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经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核查:2023年1月10日,蚌德林区主任姜昆电话邀约芷村林场场长郭维建等林场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于1月12日下午到蚌德林区食堂吃“杀猪饭”;1月12日下午,芷村林场场长郭维建,党委委员、防火办主任陈鹏飞,工作人员刘贵友等芷村林场机关共22人驾驶公务用车参加蚌德林区的宴请并饮酒。郭维建、陈鹏飞等人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郭维建受到政务记过处分、陈鹏飞受到诫勉问责;刘贵友因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姜昆违规组织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余违规参加宴请的人员分别受到批评教育,并责令退赔违规接受宴请费用。

2.在核查普洱市孟连县公安局娜允派出所民警张国立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过程中,发现其公车私用问题

2023年1月8日凌晨1时50分,张国立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60mg/100ml。公安机关给予其罚款18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经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核查:2023年1月7日下午,张国立受朋友邀约到孟连县某KTV唱歌饮酒后,于次日凌晨1时许步行回到娜允派出所,在未向值班人员、带班领导报告的情况下,私自驾驶派出所租用的公务车辆返回该KTV接人,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张国立因公车私用和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娜允派出所所长刘晓旭、教导员吴一平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警要求不力,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3.在核查云南建投第二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投二水公司”)第四直管部安全总监钱国伟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过程中,发现建投二水公司第四直管部经理张祥等6人违规饮酒问题

2023年1月12日22时46分,钱国伟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35mg/100ml。公安机关给予其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经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核查:2023年1月12日,建投二水公司考核组到第四直管部华宁农保项目部开展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并在项目部食堂晚餐;用餐期间,第四直管部经理张祥、安全总监钱国伟等6人违规饮酒。钱国伟因违规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张祥等5人因违规饮酒,受到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华宁农保项目部负责人殷保圆因违规安排用公款购买白酒,受到谈话诫勉;考核组副组长宁显运因对考核对象监督提醒不到位,受到批评教育;建投二水公司党委班子因日常教育管理不严不实,受到集体谈话提醒。

4.由大理州祥云县沙龙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吴泽奇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核查发现祥云县水务局副局长沙斌等9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

2022年9月16日20时33分许,吴泽奇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现场呼气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43mg/100ml。公安机关给予其罚款19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经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核查,2022年9月16日,祥云县沙龙镇副镇长吴泽奇参加祥云县水务局和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召开的祥云县城乡安全饮水一体化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评审会议,当天下午会议结束后,县水务局副局长沙斌、沙龙镇副镇长吴泽奇等参会人员受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陆某某邀请参与就餐,席间18人参与饮酒。餐费共计3800元,由管理服务对象陆某某支付。吴泽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沙斌进行政务立案调查;其余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参与饮酒的县水务局(含指挥部)7名公职人员李正伟、王建昌、杜学波、何永昌、官家苑、杨泽理、自德升分别受到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5.由昭通市盐津县豆沙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原所长陈俊生酒后寻衅滋事问题,核查发现盐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吴应明违规组织公款吃喝问题

2022年1月28日,盐津县豆沙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陈俊生在参与聚餐饮酒后返回酒店休息途中,在酒店停车场与他人发生争吵和肢体冲突。盐津县公安局以陈俊生寻衅滋事对其行政拘留12日。经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核查,2022年1月28日,盐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干部职工大会,时任局党组书记吴应明向班子成员提出其个人出资购买一只羊用于会后宴请干部职工到单位食堂聚餐,并安排办公室准备白酒在聚餐时饮用。聚餐产生的相关费用608.5元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销。吴应明违规组织公款吃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十、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文山州富宁县阿用乡人民政府民政办原主任黄金辉侵占残疾人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等补助资金问题

2020年至2021年,黄金辉利用职务便利,在社会福利资金补助发放名单校验和推送银行代发过程中,违规将611名群众相关残疾人补贴、高龄补贴、优抚对象补贴及医疗资助金、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资金共计2314笔16.75万元转入由其保管、使用的他人银行账户后占为己有。2024年5月,黄金辉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违法资金予以收缴、退还群众,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德宏州梁河县芒东镇杞木寨村党总支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廖昌然违规发放交通补助、克扣群众资金等问题

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廖昌然及村委会班子成员先后通过虚增会议伙食开支、虚开会议伙食发票等方式虚报套取财政资金和村集体资金,或者使用其他收入坐收坐支,违规发放交通补助共计3.68万元,廖昌然个人领取2.75万元。2023年3月,廖昌然主持召开村委会综合会议,违规决定克扣杞木寨村民小组甘蔗种植奖励资金1.98万元作为村集体资金使用,损害群众利益。2022年11月,廖昌然坐收坐支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改造建设款1.8万元,用于冲抵其个人垫付的伙食费和交通费。廖昌然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24年6月,廖昌然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责令辞去其杞木寨村委会主任职务,违纪违法资金予以退赔。

3.普洱市景东县花山镇文俄村党总支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解城弘扣留占用群众钱款、骗取项目资金问题

2021年12月,解城弘违规扣留占用村委会支付群众的钱款2.04万元,直至2022年11月县委巡察组向其了解相关情况后,才将该笔资金归还群众。2019年至2020年,解城弘利用职务便利,编造虚假报账材料,套取茶叶种植加工示范科普项目资金2.09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借款,致使项目资金未全部用于群众茶叶种植加工技术宣传培训,侵害群众利益。解城弘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5月,解城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责令辞去其文俄村委会主任职务,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4.昆明市呈贡区吴家营街道缪家营社区党总支原书记、居委会原主任吴海明私设“小金库”、收受贿赂、挪用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

2013年至2019年,吴海明利用担任呈贡区吴家营街道缪家营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和社区集体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两次安排他人将本应存入社区集体公司账户的资金共计90.86万元存入公司出纳个人账户,私设“小金库”;为他人在承揽社区工程、资金周转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所送现金共计98万元;挪用社区集体公司款项500万元出借他人从事营利活动、300万元用于偿还个人贷款;伙同他人通过虚增机械台班费和运输费伪造结算清单的方式,套取社区集体公司项目资金176.2万元,其个人分得82.2万元,资金用于个人使用、发放员工福利等。2024年4月,吴海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5.红河州蒙自市观澜街道姜家寨村党总支马站停村党支部原书记普志林挪用村集体资金问题

2018年10月至2022年12月,普志林挪用部分其负责收取的村民自来水费用于个人消费,导致观澜街道姜家寨村委会马站停村民小组村民因欠费多次停水,群众反映强烈。截至2022年12月,马站停村民小组共欠交自来水费12.98万元。为掩盖和填补其挪用自来水费的问题,普志林将其已收取而未上交集体账户的外来建房户自来水开户费及老年协会房子场地租金共计13.7万元挪用于填补自来水费。2024年4月,普志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或退赔。

6.昭通市永善县人民法院黄华法庭原法官助理任义勇挪用公款问题

2020年8月至2022年12月,任义勇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承办人代领的方式,从法院执行专户和公用专户领取相关案件当事人子女抚养费、土地赔偿款共计8.75万元;通过微信收款和收取现金的方式,收取相关案件当事人死亡赔偿费、诉讼费、执行费共计1.29万元。上述款项被任义勇挪用于个人日常消费、信用卡还贷等,未兑现给相关案件当事人。2024年4月,任义勇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资金予以退赔。

7.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级调研员许玉红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及娱乐活动安排问题

2020年11月至2023年3月,许玉红在担任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级调研员期间,多次异地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及娱乐活动。许玉红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1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勐龙交警中队中队长陈立新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摊派费用、违规接受宴请问题

2022年2月至5月,陈立新任景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勐龙交警中队中队长期间,先后多次安排管理和服务对象为单位制作宣传栏、公示栏,修缮楼房,购买床具、冰箱,为单位工作人员购买服装,相关费用均由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4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陈立新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1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9.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局长王红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收受礼品问题

2015年11月,王红到省外参加培训,培训结束后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到北京、苏州等地游玩,食宿、交通等费用由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王红在担任红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期间,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高档香烟、白酒等礼品及健身卡折合共计2.8万余元。王红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0月被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10.临沧市临翔区圈内乡圈内中心校校长罗绍礼违规收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2020年3月,时任临翔区圈内乡圈内学区校长罗绍礼主持召开行政会议决定,圈内学区有食堂的完小按照每学期50元的标准向学生收取柴火费。2020年3月至2022年2月,圈内学区斗阁完小、坝胡完小、圈内完小、细博完小、望周完小5所学校共违规向学生收取柴火费19万余元用于学校电费、食堂柴火费等开支。2023年12月,罗绍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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