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委员、副校长梅英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
1月6日,校党委委员、副校长梅英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宣讲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意义”“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高等教育工作者如何学习、理解和运用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等方面进行了系统宣讲和阐释。
梅英指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事关党和国家事业继往开来,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前途命运,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对于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梅英强调,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首要政治任务,全校师生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深刻领悟丰富内涵。作为高等教育工作者要强化政治引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政治原则;要深刻领会“马克思主义为什么好”,始终擦亮马克思主义这个基本底色;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始终落实立德树人这个根本任务;要争做“四有好老师”,始终抓紧抓好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
梅英要求,全体教师党员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勤学苦练,不断提升干事本领;要履职尽责,主动担当,积极作为;要树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以实际行动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宣讲结束后,梅英对联系部门(单位)和二级学院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教务处、科技处、工会、团委、妇联、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课程中心、民族文化研究中心、“一带一路”战略研究院、国际佤文化研究院、云南省红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数理学院、体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全体党员教师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