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纪检监察处办公室地点:博雅楼三楼312室
电话:8882027
纪检监察处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求,负责学校纪委、云南省监察委员会驻滇西科技师范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负责起草学校纪委、云南省监察委员会驻滇西科技师范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的工作文件。
三、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推进大学生廉洁教育和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四、落实学校纪委、云南省监察委员会驻滇西科技师范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的决议、决定,落实学校纪委、云南省监察委员会驻滇西科技师范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关于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斗争的相关工作。
五、负责监督促进学校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检查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廉洁自律等情况。
六、负责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和审理工作,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七、组织协调配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学校开展的纪检监察工作。
八、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部门有关制度、计划、报告、总结等文件起草工作。
二、负责部门内外工作的协调,负责部门会议决议、决定的督办和落实。
三、负责部门各类文件的收发、登记和传递工作。做好各种信息的上传和下达工作。负责部门档案管理工作。
四、负责有关会议、活动的筹备和记录工作。
五、负责部门财务管理、预算编制、物资采购、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和各项考核等工作。
六、负责部门公章的管理和使用。负责部门业务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
七、负责部门意识形态、部门网站管理和宣传工作;负责综治维稳和消防安全工作。
八、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统一接收信访举报,交办、转办和信访统计,受理申诉。
九、完成云南省监察委员会驻滇西科技师范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具体日常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督检查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监督促进学校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检查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情况。
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工作部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负责组织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以及其他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四、负责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工作。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案件审理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案件管理、审理工作,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二、负责对需要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案件审核把关,严格依纪依规提出处分意见。督促落实党纪政务处分的执行。
三、负责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工作。
四、负责案卷档案的整理归档。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综合协调学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
二、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三、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
四、综合协调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
五、综合分析学校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
六、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等。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